曾用刊名:昌吉师专学报
《昌吉学院学报》创刊于1985年,是由昌吉学院主管、主办的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
办刊历史
1985年,《西部学坛》创刊。
1994年,《西部学坛》刊期为季刊。
1998年,《西部学坛》刊期变更为半年刊。
1999年,《西部学坛》更名为《昌吉师专学报》,刊期变更为季刊。
2001年,《昌吉师专学报》更名为《昌吉学院学报》。
2007年,《昌吉学院学报》刊期变更为双月刊。
2014年12月,《昌吉学院学报》入选中国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
主要栏目
《昌吉学院学报》主要设有语言文学研究、北庭西域研究、女性文化研究、回族研究、政经法哲研究、新闻传播与出版、师范教育研究等栏目。
刊登内容
《昌吉学院学报》主要刊登政治、财经、文史、哲学、法律、语言文学、民族、民俗等方面的研究论文。
荣誉表彰
《昌吉学院学报》在2000年获新疆首届期刊奖、优秀文章编辑二等奖;2002年在第二届新疆期刊奖评比中获优秀文章编辑三等奖和装帧设计三等奖。
查看详情
《昌吉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昌吉学院学报为昌吉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以开展学术理论研究,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为宗旨,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时代性与科学性的统一,思想性与学术性并重。主要设有“政经法哲综合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学与艺术研究”“语言与翻译研究”“教育教学研究”等常设栏目以及特别策划、专题策划等特色栏目。
本刊来稿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数据准确、逻辑严谨、文字通顺。具体如下:
1.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所在省、城市名称,邮政编码(以上信息放置文章标题下面);作者简介,包括籍贯、出生年份、性别、族别、职称及学术研究方向、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内容。
2.正文前要有“摘要”、“关键词”和中图分类号。摘要要求300字以内,以客观叙述文章主要内容为主,无需评注、评价或解释;关键词3-5个,是反映论文及主题的关键性词或词组。
3.标题须作英文翻译,译文附标题之后。
4.属基金资助项目文章应注明论文基金来源及基金项目编号。
5.文中引文出处应按引用顺序编码列入参考文献,参考文献请置于文末。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如下:
①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类:[序号]主要作者.书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文献类型标识:专著[M],论文集[C],学位论文[D],报告[R],专利[P],其它文献[Z].
②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③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的著者.篇名[A].原文献著者.原文献篇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④报纸文章:[序号]作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6.注释是对文中某一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置于文末。
7.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责。不愿删改者,请事先说明,编辑部作适当处理。稿件字数一般在5000-10000字为宜。来稿请用Word格式,以附件形式通过指定投稿邮箱投寄。稿件不退,一个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编辑部不再另行通知,请自留底稿。
8.来稿文责自负,切勿一稿多投,严禁抄袭剽窃(文字复制比控制在15%以内)。稿件刊用,即赠送样刊两本。
特别敬告:
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及在万方数据、重庆维普均有收录。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文章入编,请在投稿时说明。
声明:
本刊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优质稿件发放稿酬。
热诚欢迎广大学者和朋友惠赐佳作!
编辑部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昌吉学院学报编辑部
邮编:831100